当前位置: 站点首页 >> 管理制度 >> 正文
  • 工作职责
  • 更新日期:2022-04-01 信息编辑: 浏览次数:        
  • 文学艺术普及工作是学校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为学生提供高质量服务的一个重要方面,四川省青少年文学艺术社科普及基地为了更好的开展文学艺术普及知识工作,制定其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管理办法》精神,建立完善文学艺术普及管理制度,促进文学艺术普及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促进文学艺术普及事业健康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为开展“文学艺术普及进学校”活动奠定基础。

    三、加强文学艺术普及宣传阵地建设,定期更换文学艺术普及橱窗、文学艺术普及展板、LED显示屏内容,更新文学艺术普及咨询资料,及时收集整理各类文学艺术普及活动资料,做好文学艺术普及信息报送工作。

    四、负责组建文学艺术普及志愿者及专家队伍;负责组建文学艺术普及创作队伍,编辑出版文学艺术普及读物。

    五、紧密围绕“文学艺术普及活动周”、“文学艺术普及活动月”,积极开展各项文学艺术普及宣传活动。

    六、积极开展文学艺术普及工作,引导青少年追求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七、充分利用社区文学艺术普及资源,加强居民宣传教育、形成科学、文明、和谐的社会文化氛围。

    八、积极发挥社会文学艺术普及网络队伍作用,组织以文学艺术相关人员为骨干的志愿者队伍,充分利用社会的各种资源共同开展文学艺术普及活动,形成大联合、大协作的文学艺术普及工作氛围。

    九、创新工作思路,努力探索文学艺术普及工作的新方法和新途径,不断提高文学艺术普及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增强文学艺术普及工作的社会效益。

    十、积极组织适合自身特点的文学艺术普及活动,聘请文学艺术专家指导拍寻,同时认真做好文学艺术普及活动记录,并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科协交给的各项文学艺术普及工作任务。

基地动态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基地 —— 青少年文学艺术社科普及基地    
蜀ICP备06020089号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5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