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青少年文学艺术社科普及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开展,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中发[2004]3号)、《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努力推进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的意见》(川委发[2004]13号)和党的十七大关于“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普及活动”的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组织管理
(一)青少年文学艺术社科普及基地在四川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四川文理学院联合指导下开展业务工作。
(二)青少年文学艺术社科普及基地立足于文学馆、陈列馆、美术馆等馆藏资源,面向青少年、全校师生、对口单位常态化开展社科普及工作。
(三)青少年文学艺术社科普及基地由基地主任统筹、各二级学院(部门)负责人参与的工作专班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
(四)青少年文学艺术社科普及基地负责与市社科联、省社科联的日常联系和沟通,负责指导志愿者服务队伍常态化开展社科普及志愿服务活动。
二、社科普及内容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
(四)中国共产党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
(五)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六)大巴山精神、红军精神、抗洪精神、周永开精神、章继肃精神等革命精神;
(七)汉阙文化、宕渠文化、土家族文化、巴山非遗文化、农耕文化等特色文化;
(八)巴山作家群、书法、红楼梦
(九)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
(十)社会科学其他相关内容。
三、社科普及形式
(一)以“巴山作家群”文化品牌为引领,开展具有大巴山特色的社科普及活动;
(二)对接高校、中小学、街道社区、文化团体等,开展社科普及活动;
(三)利用图书、报刊、互联网等传播文学艺术;利用文学馆、陈列馆、美术馆等等场馆开展文学艺术普及活动;
(四)通过积极宣传推广四川省社科普及活动月、活动周系列活动,大学生艺术节、中华经典诵写讲演等活动开展文学艺术普及活动;
(五)组织开展文学艺术研究与学术交流等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将文学艺术普及经费纳入年度经费预算,确保普及活动正常开展;
(二)加强普及工作人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保障普及活动质量;
(三)持续推进馆藏质量建设和设备设施的维护更新,保障社会科学普及活动顺利开展。